加盟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誉和商德。
2. 认同公司的经营理念和投资平台的运作模式。
3. 对金融投资行业及贵金属及大宗商品投资行业有较好的认识。
4. 具有独立市场开拓能力。
5. 需拥有合同约定的各级代理商所应有的相应面积且金融投资环境良好的办公场地,能提供展示公司投资性实物黄金的展区。
6. 在某地域已有签订代理商的情况下,公司是不可再放第二代理商(前提是该代理商定期完成公司的任务及目标)。
7. 代理商在代理本公司产品时,严禁从事代理客户交易业务, 严禁从事非法集资等活动,不得夸大或虚构交易业绩诱导客户投资、不得恶性炒单、不得以虚假账单蒙骗客户、不得侵占客户资金、不得隐瞒真实的交易结果;一旦出现此违规现象,我方有权立即中断合作关系。 |
















